上映9天,票房7169元,观众236人。几天以后,《牛来》的票房冲过千万元。

电影片段传开后,大家的心思慢慢变了。起初还在判断“好不好看”,后来更多人想亲自进影院看看,它到底是什么样。

电影没变,买票的理由变了。

这件事恰好碰到了营销里一个很基本的问题:客户到底为什么愿意付钱?


哈佛商学院教授、颠覆性创新”理论提出者克莱顿·克里斯坦森,讲过一个著名的奶昔案例。

一家快餐店想提高奶昔销量,于是按照通常的思路研究口味、甜度和浓稠度,再根据顾客反馈调整产品。事情做得很认真,销量却没有明显变化。

后来,研究人员换了一个角度,去观察顾客为什么会在早晨买奶昔。

这才发现,不少顾客要独自开很长时间的车。对他们来说,奶昔的好处除了味道,还在于方便拿在手里,可以慢慢喝,让一段枯燥的通勤没那么难熬。

克里斯坦森把这种思路称为“待完成的任务”。顾客购买一个产品,常常是在找一个办法,帮助自己解决眼前的一件事。

这和企业看产品的方式有一点微妙的错位。

企业熟悉功能、成本、参数和竞争对手,客户面对的却是自己的生活。他不会因为产品多了一个功能,就自然产生购买欲望;更多时候,是某个具体场景里出现了需要,原来的办法又不够好,他才开始寻找新的选择。

理解需求,有时候要先把目光从产品上移开,看看客户正在过怎样的生活,又在试图解决什么


做产品的人,往往最熟悉自己的产品。

功能做了多少轮,设计改过多少次,和竞品相比强在哪里,团队心里都有一套答案。也正因为太熟悉,人很容易从“我们做得不错”继续推到“客户应该会需要”。

可商业的价值,并不能由卖方自己决定。

一个需求到底成不成立,最终要到交易的另一边去看。客户是不是真的需要,它有没有解决一个具体问题,以及这份价值是否足以让他愿意付钱,这些才更接近需求本身。

这也是“喜欢”和“购买”之间经常存在距离的原因。

一个人完全可以觉得某个产品不错,却没有足够的理由改变原来的选择。调研里一句“挺好的”,并不等于交易一定会发生。

值得继续追问的,是客户在什么情况下会需要它,现有的解决办法哪里不够好,这个问题又重要到什么程度。

如果问题并不急,原来的办法也还能凑合,再好的产品都可能停留在“有当然更好”。而当一个问题已经影响到客户的生活或工作,他对解决方案的态度就会发生变化。价格、时间、切换成本这些原本会让人犹豫的因素,也会被重新衡量。

研究真需求,不能只停留在“客户喜欢什么”,更值得关注的是,客户想解决的问题到底有多重要,他又愿意为此付出多少。


今天做营销,可以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多。内容平台在变,传播渠道在变,AI也不断带来新的方法。工具越丰富,人也越容易把注意力放在自己最熟悉、最容易控制的部分。

产品怎么设计,广告怎么投放,内容怎么表达,都需要专业能力。只是做得越久,越容易忘记这些工作最后到底为了什么。

《庄子》里有句话:筌者所以在鱼,得鱼而忘筌

筌是捕鱼的工具,人要的是鱼。

放到营销里,产品怎么做、广告怎么投、内容怎么讲,都可以看作手里的“筌”。

客户为什么愿意付钱,才是那条“鱼”